6月4日(报道),江苏苏州,员工被诊断为"血管瘤、脑血管畸形",向公司申请不上夜班被拒绝。在魏某多次缺勤夜班后,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将其开除。法院:判公司赔偿12万余元。
这事发生在江苏昆山。魏某是一名操作工,负责机器运转。上班时,他身体出问题了。医生检查发现,他有"血管瘤"和"脑血管畸形"。这不是小事。医生说,他得避免熬夜,注意休息,否则情况恶化,会危害健康。魏某就拿着医生证明,直接去跟公司谈。他做了个简单动作:申请不上夜班。目的很明显,保护自己安全。
公司反应却让人上火。他们拒绝了他的请求,坚持要他继续两班倒。白天上班,晚上上班,轮流来。理由是工作需要,缺人手。魏某身体撑不住。他几次没去夜班,因为实在太累了,撑不了。公司马上翻脸,说他是严重违纪,违反纪律规则。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开除他!这一步,公司做得太狠。
魏某不甘心。他带着证明文件,去法院告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他动作简单:起诉公司,目的是讨回公道。
今年 6 月,江苏昆山某公司员工魏某摊上大事了。他被查出患有血管瘤和脑血管畸形,医生明确写着 "避免熬夜" 的医嘱,可公司却坚持让他上夜班!魏某多次沟通想调岗,换来的却是公司一句 "不服从安排就滚蛋"。更绝的是,公司直接以 "旷工" 为由开除他,连个协商的机会都不给。
咱就说,血管瘤可不是小病!这病最怕熬夜,一旦血管破裂随时可能没命。医生都盖章的医嘱,公司当废纸一样,这是把员工的命当儿戏吗?
法院审理时直接 "开炮":公司明知道员工有健康风险,还强制安排夜班,这不是压榨是谋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企业必须先给员工调岗或协商,而不是直接开除。更讽刺的是,魏某白天正常上班,只是拒绝夜班,根本不算旷工,公司却拿《员工手册》当 "免死金牌",这波操作纯属掩耳盗铃。
这 12 万赔偿不是小数目,相当于魏某近 2 年的工资。法院用判决告诉所有企业:健康权大于企业管理权,法律永远站在劳动者这边!
看着魏某胜诉的新闻,我真是又气又欣慰。气的是企业为了赚钱连员工命都不要,欣慰的是法律没让好人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