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计女士到扬州仪征马集镇的陶然郡小区看房子,她老家在东北,经过一位老乡介绍去看的,一眼就看中了4号楼103室,这间房位于前排,没有遮挡,采光很好,还带有适合老年人居住的设计,她当场就决定买下来,5月31日交了47.8万全款,签了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后收房,整个过程很干脆,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就是4号楼103室。

2024年9月30日那天,她还在东北待着,就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收楼通知和一份合同复印件,打开一看,她发现合同上写的房子变成了2号楼103室,她从没同意换房,也没接到过提前通知,更没签过补充协议,于是当晚她就赶回扬州,直接去了售楼处问情况,开发商的人告诉她,这是为她考虑,主动给她优化了房源,还说内部已经备好案了。
计女士直接问沟通记录在哪里,谁通知过她,销售团队拿不出任何证据,她觉得情况不对,第二天专门去4号楼103室门口看了一眼,发现窗户上贴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工抵房特价出售",她拨了纸条上的电话,对方说这房子早就抵了工程款,买房的根本不是她,后来核对时间线,她在签约之后不久,这套房子可能就被当作工抵房处理掉了。
2号楼103室和别的户型相同,但位置靠后,楼间距窄,采光受到影响,隐私也差一些,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楼栋号和户型属于合同里的主要内容,不能随便更改,开发商嘴上说"为你着想",实际上连基本的告知义务都没做到,这类情况其实挺常见,现在有不少楼盘把工抵房悄悄卖出去,再拿别的房子替代原客户预订的房源,尤其是针对像计女士这样不常住在本地的人,他们很难及时发现问题。
她通过老乡介绍走了非正规渠道,销售责任分不清楚,出了事情没人负责,住建部在2024年发过文件,明确禁止这种做法,但真要维权还得自己到处跑,现在她被卡在这里,钱已经交了,房子也不是原来的样子,连合同都没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