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病危员工请假照顾被裁获赔11万

2025-04-24 15:07  头条

父亲病危通知书还没捂热,解雇通知先到了。

2022年初,北京李某收到父亲癌症晚期的噩耗,火速提交请假材料返乡照料。谁料父亲头七未过,公司竟以"旷工"为由将他扫地出门。魔幻的是,第二天又假惺惺发来丧葬慰问金。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违法,判决赔偿11.35万元,直指企业"机械执行制度,违背孝道与人伦"。

2021年12月20日,汪某正式加入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一职,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税前2万元。在工作期间,汪某因父亲罹患颅内恶性肿瘤,不得不请假前往大连陪护父亲接受手术。

2022年8月1日至8月2日,汪某因家人住院手术需要陪护,向公司申请了2天的年假,并得到了公司的批准。随后,他又在8月3日至8月12日期间,因相同原因申请了8天的事假,同样得到了公司的同意。

然而,当汪某的父亲手术后仍需进一步陪护时,他在2022年8月15日再次向公司申请了5天的事假,从8月15日至8月19日,但此次申请却未得到公司的批准。尽管如此,汪某仍选择留在大连继续陪护父亲,并因此未能返岗工作。

根据汪某提供的父亲住院病历,他的请假事由得到了证实。同时,从汪某与公司上级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往来邮件中可以看出,在2022年8月1日至8月18日的请假期间,他一直通过线上方式协助公司办公。

2022年8月25日,汪某所在公司向其发出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由于汪某在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期间连续旷工五天,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25日起解除与汪某的劳动合同。

汪某因父亲病重手术,申请回家照顾和陪护,这一理由合情合理。然而,某公司却以未获批准为由,将其解雇,这显然是违反了人文关怀和道德伦理。汪某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汪某请假照顾病重父亲,既体现了家庭责任,也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他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了请假手续,应得到理解和尊重。某公司对汪某的请假申请不予批准,并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显然忽视了事件背景和缘由,机械地适用了规章制度,这种做法过于严苛,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汪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该判决已生效,彰显了法律对孝道和人文关怀的尊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