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甚至避让小狗,“唯独要了孩子的命”

2025-09-25 20:25  头条

9月23日,河南信阳醉驾超速致3死案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均到达现场。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15时许,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将依法评议,因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事发时车速达174km/h,超速335%,此案社会危害性极大。黄某的醉驾行为让多个家庭支离破碎,让汽车变成了夺走三条鲜活生命的凶器,其中还有一名未能看清世界全貌的幼童,这打破了公众对于道路安全的信任,让公众对于醉驾更加恐惧。案件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痛苦,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这也告诫我们,借车需谨慎,不能对醉驾抱有侥幸心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逝者家属代秀珍(化名)告诉九派新闻,去世的分别是她的小儿子、小儿子的女朋友和当时尚不满3岁的孙女。事发已经有一年,至今没有收到对方的道歉。

23日这天,天空一直下着朦胧细雨,气温约在17度,代秀珍坚持穿印有3个孩子照片的白色短袖出席。她表示,自己的目标就是被告被判死刑,"我今天带着孩子来,精神一定打得满满的。"

开庭当天,代秀珍及丈夫。图/九派新闻

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黄某被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受害方此前的代理律师介绍,涉事司机和车主分别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在法庭辩论环节,黄某涉嫌罪名属于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孙某某是否存在过失等情况成为辩论焦点。由于案情重大,案件结果将择期宣判。

九派新闻此前报道,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涉案人黄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追尾一辆电动两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三人当场身亡。

事发时,涉案人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发时车辆速度为174km/h。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显示,2024年9月22日18时51分许,孙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黄某到信阳市一烩面馆吃饭,两人饮了大量的白酒和啤酒。

22时26分许,黄某向孙某索取了上述小型普通客车钥匙,并独自驾驶客车沿33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33省道142公里+77米处,追尾道路前方的电动两轮摩托车。

随后,客车因碰撞失控驶向道路左前方,与路边杨某的房屋及其停放在房前的轻型栏板货车、张某停放的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两轮摩托车上三人(包含一名未成年人)当场死亡,黄某受伤,小型普通客车、杨某的房屋及其轻型栏板货车、张某的手扶拖拉机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