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歧视到包容的艰难前行: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之路如何走?(2)

2025-09-25 10:46  澎湃新闻

前科报告制度、行业准入限制以及社会"隐性歧视",让刑释人员的就业权困在了"纸面"与"现实"的夹缝中。同时,公众对刑释人员"再犯风险"的过度想象和媒体对极端个案的放大报道,也加剧了社会层面的排斥。

这种法律与现实的脱节,让刑释人员在寻求就业机会时倍感无力。

在一片歧视与排斥的声浪中,胖东来向刑满释放人员敞开大门的做法无疑如同一股清流。这一举动不仅展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也为社会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

当然,面对刑释人员再就业的困境,各地政府也在积极探索和创新政策。不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就业前置条件、提升临释人员就业竞争力、多渠道扩宽就业途径等措施,正在逐步打破刑释人员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云南省红河州政府联合人社部门出台政策,明确除特殊岗位外,公安机关不再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刑释人员就业前置条件。上海市和山西省也通过修法形式,明确禁止就业歧视,保障刑释人员平等就业权利。

这些政策创新不仅为刑释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也为社会树立了一个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

然而,要真正解决刑释人员再就业问题,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的认知和观念。"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都休想搬动。"要克服法律上的歧视不易,要改变人心的偏见更难。

所以,刑释人员再就业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就业的问题,更是关于社会包容、法律公正与人性关怀的深刻探讨。

从歧视到包容的道路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