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险”来了!缴费多少?享受哪些待遇?一文读懂→

2026-03-26 14:18  央视新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

此前,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在2016年、2020年先后组织两批试点就长护险制度建设开展探索。十年来,长护险试点累计惠及330多万失能人员,为群众减轻照护费用负担超1000亿元。

此次《意见》发布标志着长护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什么是长护险?

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何要探索建立长护险制度?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第六险",长护险是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关键民生举措。

长护险制度将如何实现全面建制?

《意见》明确,长护险制度建设将坚持以下原则:

覆盖全民。各地建立长护险制度可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统筹城乡。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

公平统一。不同统筹地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统一。

安全规范。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基金安全。

可持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财力可承受,切实兜住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