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商业诋毁行为。在认定此类行为时,损害结果才是关键考量,而非主观"初衷"--在激烈竞争环境下,"初衷"往往众说纷纭,唯有客观损害结果确凿无疑。
其三,是要充分认识当前汽车领域"反内卷"的形势。
"反内卷"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汽车领域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领域是"反内卷"的重点方面。一旦触及这个红线,面临的可能是严厉处罚。
7月中旬,中央第四指导组聚焦"综合整治新能源汽车行业非理性竞争问题"专项工作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开展下沉调研。其中强调,要深刻认识整治新能源汽车行业非理性竞争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并且要求强化部门协作、政企联动,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关键问题。
需要提醒相关主体充分注意的是,除了非理性的价格竞争之外,更广领域的非理性竞争也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从一定层面上说,撞车测试难免让公众联想到汽车领域的非理性竞争,只不过更加隐性而已。
所以,那种明显带着推销和广告意味的非标"对撞测试"不宜提倡,消费者因此也要冷静看待这类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