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理想汽车进行营销导向的“对撞测试”应缓行(2)

2025-09-04 09:42  第一财经

首先,各方要充分尊重商业伦理。

商业伦理包括很多内容,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尊重他人、实现社会责任和遵纪守法共同构成了商业伦理的基础框架。

商业伦理看起来不如法规那么刚性,但越是像商业伦理这种软约束越可以润物细无声,同时也会"毁人细无声",公众自然有其判断并做出理性选择。

违反了相关法规,通过法规惩戒和自我规范可以重新获得社会信任,而一旦在商业伦理方面触犯了红线,要重新获得公众信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必须格外慎重对待。

要看到,随着撞车测试事件的持续发酵,公众关注度高涨。但这种流量也深刻影响了其营销策略的边界,使其在获得轰动效应的同时,也在商业伦理的灰色地带滑行。

"谨慎"对两个主要当事方如此,对受托执行测试方也是如此。受委托方中国汽研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上市公司,其2024年财报显示,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占比近88%,毛利率高达48%,无疑肩负着更为重大的社会责任。

其次,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现行广告法第二条明确: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据此,对撞测试相关视频的发布行为,性质上已属广告范畴。这里的关键在于测试的目的与传播属性。国家强制性的安全标准测试是产品上市前必须完成的法定义务,而企业主动发起、超出法定要求范围的非标准测试,尤其是以吸引公众关注、展示特定性能优势或对比为目的,并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广泛传播时,其核心意图已从单纯的内部研发验证转向了市场推广。这种带有明确商业传播意图的"非标"测试行为,显然属于广告法的规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