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安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在私密空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湖南嘉禾县发生一起合租室友侵犯隐私权案件,几名女性合租者在共同使用的卫生间里,意外发现了一枚被刻意隐藏的微型摄像头,事件引发社会对合租安全的广泛关注。
卫生间角落惊现偷拍设备,合租女性集体报警

事发当天下午,其中一名女性合租者在打扫卫生间卫生时,准备清理洗手池下方的储物柜缝隙,伸手擦拭时摸到一个冰凉坚硬的异物。她起初以为是掉落的小电器零件,仔细查看后发现,这是一个巴掌大小的黑色微型设备,表面有细小的镜头和充电接口,正对着卫生间的核心区域。
意识到可能是偷拍设备后,该女子立即叫来其他合租室友。几名年轻人围拢过来反复检查,发现设备机身还带有微弱的指示灯,通过手机连接尝试后,确认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内部已存储部分影像资料。"一想到日常使用卫生间的场景可能被全程记录,我们就感到一阵后怕。" 一名合租女性事后向民警描述时,仍难掩不安。在确认设备并非屋内任何人所有后,几人第一时间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
警方快速勘查锁定嫌疑人,竟是合租男室友
嘉禾县公安局珠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携带专业勘查设备在 20 分钟内抵达现场。抵达该合租房后,民警首先对卫生间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储物柜内侧的角落处提取到了这枚微型摄像头。该设备被透明胶带固定在柜体缝隙中,镜头朝向马桶和淋浴区域,位置隐蔽且拍摄角度刁钻,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
民警当场对设备进行了初步检测,确认其具备完整的拍摄、存储功能,内存卡中已存有近一周的影像数据。为尽快查明真相,民警随后对合租房的公共区域监控、人员出入记录进行了细致排查。通过调取楼道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合租的男性室友周某(化名)在一周前的深夜,曾独自携带一个小型黑色包裹进入卫生间,停留约 15 分钟后离开,其行为与摄像头的安装时间高度吻合。
进一步调查显示,周某近期有多次独自进入卫生间且停留时间异常的情况,有时甚至在他人使用卫生间前后频繁出入。结合摄像头的购买记录查询(周某通过某网购平台匿名购买该设备),民警最终锁定周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傍晚将其依法传唤至珠泉派出所接受调查。
嫌疑人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在派出所的讯问室里,周某起初试图否认自己的行为,辩称从未见过该摄像头。但当民警出示了网购订单截图、公共区域监控录像、摄像头内的存储数据以及现场勘查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后,周某的心理防线被击溃,如实承认了全部违法事实。
周某交代,他因近期产生不良嗜好,便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微型摄像头,趁合租室友熟睡的深夜,悄悄潜入卫生间将设备安装在储物柜角落,目的是偷拍室友的私密影像以满足个人私欲。截至被发现时,该摄像头已连续工作 7 天,拍摄内容均为几名女性室友的私密生活场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周某在合租室友的私密空间安装偷拍设备,且设备功能正常、拍摄时间较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涉案摄像头及存储设备已被警方依法扣押,相关影像资料已全部删除。
警方提醒:合租生活需警惕,隐私受侵果断维权
针对此次案件,经办民警结合日常执法经验,向广大市民作出安全提示。合租生活中,私密空间的安全防护尤为重要,租客应定期检查卧室、卫生间等私密区域,重点排查插座孔、装饰品、电器设备等容易隐藏摄像头的位置,发现疑似偷拍设备时,切勿擅自拆卸或破坏,应第一时间留存现场证据,并及时拨打 110 报警。
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无论是合租空间、酒店房间还是私人住宅,任何未经允许的偷拍、窃听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公民在遭遇隐私侵犯时,要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因担心 "麻烦" 或 "尴尬" 而选择隐忍,及时报警才能有效遏制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自身及他人的隐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