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裸睡的好处有很多。
知名科普号丁香医生曾指出:裸睡能够让人拥有更好的睡眠,能加速新陈代谢燃烧更多的脂肪,还能让人感受到更大的快乐和舒爽,好处多多。
但万万没想到,只因为妻子在家裸睡没拉窗帘,四川成都的程先生夫妇双双崩溃不已。

事情是这样的:
年轻的程先生夫妇在成都工作,两人在某公寓高层租住了一套100平米的公寓,月租金高达万元,相应的配套服务也不错,不仅有公寓管家,每周还赠送一次保洁服务。
今年4月份,公寓管家发私信提醒妻子,将有高空作业工人对公寓外墙进行清洗,并承诺工人清洗到她们家这一层的时候,会提前发消息通知她们拉上窗帘保护隐私。

妻子有裸睡的习惯,程先生就怕出现纰漏,又两次分别向公寓管家、前台特别强调,清洗到自己这一层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告知,不仅要私信通知,还要在服务群里通知一声。
公寓管家、前台分别回复"好的",再次承诺会提前通知。
结果墨菲定律显现,怕什么来什么。
夫妇俩没提前接到任何提醒,妻子照常在家裸睡,卧室床正对着落地窗,没有拉窗帘,玻璃是透明的,室内还开着灯,没穿衣服睡觉的妻子在睡梦中被窗外高空作业的声音惊醒。
一睁眼就瞧见两名男工人正在玻璃外墙高空作业,被吓得直接发出一声尖叫,在客厅办公的程先生听到妻子的尖叫声,赶紧跑来将窗帘拉上。
承诺会提前提醒的管家没有给到任何提醒,导致妻子在自己家睡觉被人看光,夫妻俩很是气愤懊恼,尤其保守的妻子遭受到的打击更大,事发四个月以来,精神状态一直欠佳。
程先生带她前往医院,被诊断出焦虑、抑郁,还有睡眠障碍。

程先生要求公寓管理方公开道歉并给予赔偿,但均被拒绝,称除了事发时他们派人拎水果上门道歉之外,数月以来对妻子精神抑郁的问题,没有问候关心过一句。
因此他选择将事情曝光网络,公寓方看到他的帖子,表示如果他们愿意续租,可以给他们每月600元的优惠,这种赔偿方案让程先生更加不满,又找到媒体爆料,事情得以冲上热搜。
"我们租房一个月就1万元,还差他们600元吗?"

公寓方还没做出具体回应,网友们就已经开始激烈争论。
有人认为公寓方难辞其咎,业主多次要求提前告知,管家在明确承诺后却未能给到任何提前提醒,没将消息及时通知到位导致业主被窥视,显然失职失责,存在明显过错。

有人则毫不客气地嘲讽女方太过矫情,认为白天裸睡怕被看到又不拉窗帘的行为反逻辑,明知清洗期却不防护将希望寄托于公寓管家,调侃她"保守却裸睡,开放却抑郁"。

具体如何评价这起颇为魔幻的事情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寓管理方和租户属于合同关系,承诺"提前通知"也是合同义务,承诺了却没做到,构成违约,导致租户隐私泄露,构成侵权。
租户可以据此要求公寓管理方承担违约责任,主张赔礼道歉以及精神赔偿等损失。
两名在外墙高空作业的男性工人属于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只要他们没有做超出工作职责以外的行为,比如故意掏出手机拍照等行为,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这件事情不存在法律关系。
毕竟窗帘是夫妻俩自己没拉上,他们也是无意间撞见的,不存在主观偷窥意图,这也是为什么程先生在爆料时提都没提到两位男工人的责任,只有部分网友在好奇发问。
公寓有责任不假,但夫妻俩先前已经明确知晓会有工人进行高空作业,对自身隐私的保护也存在注意义务,因为白天没拉窗帘导致工人透过玻璃窥见卧室场景。
在侵权责任方面,夫妻俩自己其实也会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层面双方各有各的错,情理层面双方也各有各的理。
程先生夫妇觉得自己每月付那么多租金,公寓却连"提前通知"的义务都尽不到,导致在家裸睡的妻子看人看光,还被诊断出焦虑抑郁,精神状态大不如前,自然觉得委屈愤然。
如果是管家提前通知了,他还没拉窗帘导致妻子被看光,那他也无话可说,偏偏管家承诺了他会提前提醒,让他觉得万无一失。
唯独没想到很多公司其实只是个草台班子,里面的人会疏忽大意,会遗忘诸多事项,会忘记提前提醒业主,远没有他想象的那般值得信赖。所以,靠别人永远都不如靠自己。
公寓的工作人员面对夫妻俩的索赔诉求,起初恐怕也和很多网友一样觉得离奇又离谱,会觉得你自己大白天在家裸睡,怕被看见还不关窗帘,这是什么反常识行为?
况且都已经是工作并结婚的成年人了,既不是涉世未深的黄花大闺女,也不是视贞洁如命的古代女子,至于脆弱到被人意外看光就抑郁焦虑惶惶不可终日的程度嘛,太小题大做。
这也导致问题想要得到解决,最终还是要回归法律,让法院来裁量是非过错和责任占比。
不过这件事倒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高层住宅绝非绝对私密,在楼间距近且还是落地窗的情况下,即便高层也很容易暴露隐私,你以为没人能看见,殊不知对方楼能看得清清楚楚。
真要非常注重个人隐私,可以装个智能遮光帘,也可以给玻璃单向贴膜,里面能够看见外面,但外面看不见里面,否则要么拉上窗帘,要么老老实实穿着睡衣睡觉。
指望别人,永远不如指望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