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香港文华东方酒店发生"8万元晚膳借尿遁"怀疑诈骗案。一名女子与社交平台认识的自称"律师"男子,相约上周四(28日)于酒店中菜厅晚膳,叫了一支逾7万元佳酿佐餐。男子其后声称去厕所一走了之,女子要召友人到场救急,替她支付逾8万元账单。女子一度报案但又表示不需警方协助,翌日又再报案声称受骗,警方前日在将军澳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名拘捕一名男子,并检获其犯案时穿着衣物,警方正深入调查案件的来龙去脉。
香港文华东方酒店发生"8万元晚膳借尿遁"怀疑骗案。资料图片
男疑犯曾迫女网友性交判囚
被捕男子姓黄(23岁)。据了解,疑犯有前科,曾涉嫌以假身份约女网友到酒店,以不同理由迫女网友性交,其后被警方拘捕及起诉,经审讯后,被法庭裁定以威胁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为等罪名判囚。
消息指,案中31岁女事主约一年前透过Telegram认识一名男子,对方自称"陈律师"。本月28日,两人相约在中环干诺道中5号香港文华东方酒店中菜厅晚膳,男方更声称为女事主安排了一支佳酿在晚餐时饮用。当晚餐至尾声时,男子表示上厕所后一去无回头。女事主等候多时及尝试致电寻找无果,其后发现该男子已一早离开酒店,而账单显示消费逾8万元,其中一支名酒佳酿价钱逾7万元,遂联络朋友到场协助支付账单。
女事主在当晚10时许报案,但又表示不需要警方进一步协助,案件当时列"求警协助"处理。至29日,女事主再到中区警署报案,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同日晚上拘捕涉案男子。
网上流传怀疑涉案账单。网上图片
难证曾明确承诺埋单 律师:定罪存难度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警方以"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拘捕涉案男子,而非"不付款而离去"(即一般理解的"食霸王餐"),是因为女方已找朋友协助支付8万元账单,酒店方面并无损失,故"不付款而离去"的罪名不适用。
他认为,类似的案件能否入罪,需要知道两人的关系、约会前是否有任何协议、是否有协议分账付款或是由其中一方请客,才能判断男方是否存心欺骗女方。要入罪,必须先证明男方是否曾向女方作出"我会埋单畀钱"或"我会请客"等明确承诺,加上需要有欺骗意图,即男方在作出该承诺时,其真实意图是否根本无意支付款项。
陆大状以两个场景为例说明定罪难度,如果一开始男方就明确表示"我请客",并在点餐过程中鼓励女方点昂贵菜式和名酒,最后却"借尿遁"。在此情况下,男方作出清晰的欺骗性陈述,女方亦因此蒙受损失,诈骗罪的元素就相对齐全,但若双方只是相约吃饭,男方从未作过任何付款承诺,女方或只是主观地猜想或期望"男士应该畀钱"。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男方欺骗的证据,较难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