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30岁左右,离异,是某中学的老师,担任初一某班的班主任。但是,这个黄某的心思不用在教学上,反而打起了本班男生王某(2001年生),黄某在明知自己的学生王某还没有满14周岁的情况下,在2014年3月到8月,在家中、宾馆等地多次与学生王某发生性关系。黄某第一次与王某发生关系,是在黄某帮助王某辅导学习的时候。
那么事情是如何败露的呢?王某的家人从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有些不正常,结合这段时间王某学习成绩下降、经常不回家、甚至夜不归宿,家人感觉到情况异常,于是反映到学校,由此黄某的行为败露。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明知王某未满14周岁,仍多次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结合其自首情节,无前科,自愿认罪等情节,法院判决:黄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