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去世新娘终止妊娠 被判还12万彩礼

2025-08-04 09:05  头条

虽然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但它有时候在特殊人群中所产生的后遗症,却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并且很是考验人性。

今天看到极目新闻的一篇报道,看了评论区后让人五味杂陈,觉得网友们说的对,又不是很对,俗话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毕竟每一个人的活法和想法不一样。

报道中说的是河南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夫妇,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离世,而妻子此时已经怀了丈夫的孩子。

这种情况,相信大家都猜的到,不久后妻子肯定是要另嫁他人的,那么腹中的胎儿就成了一个问题。

据了解,妻子姓牛,丈夫姓郭,两人属于自由恋那种,并于2023年9月同居,12月牛女士怀孕,2024年3月在农村举办了酒席,算作是正式结为夫妻,不过二人并未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024年5月15日,郭先生因发生意外不幸离开了人世,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全家人陷入痛苦之中。

牛女士与郭家办完郭先生葬礼后,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也摆在了面前,那就是牛女士腹中的孩子、郭家的孙子去留问题。

当时郭先生的父母曾找到牛女士商量过,希望牛女士把孩子生下来,当时牛女士也是点了头的。

可没过多久,牛女士在6月底到医院悄悄把孩子拿掉了。

这件事被郭家知道后不干了。

郭家说儿子没了也就算了,现在孙子也没了,那不好意思,这事得有一个说法。

最开始郭家没有提彩礼和三金的事,是因为牛女士怀着郭家的孙子,但是现在牛女士把孙子打掉了,唯一的念想也没了,所以郭家就向牛女士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

据悉,牛、郭二人结婚时,郭家给牛家送了26万彩礼,其中包括价值26290元的三金。

由于牛女士不同意归还彩礼,郭家随后向河南省邓州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牛女士返还15万彩礼。

一审期间,法院认为郭、牛二人虽然按农村习俗举办过婚礼,但是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夫妻共同生活较短,男方父母提出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到牛女士曾怀过郭先生的孩子,以及终止妊娠后对身体的影响,最后一审判牛女士返还郭家12万彩礼。

后来牛女士又提起了上诉,不过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例在评论区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一部分网友认为,不是牛女士不愿意跟郭先生过,而是郭先生属于意外身亡,牛女士本身也不愿意这样,也不希望这样,所以这个彩礼应该不退。

至于孩子的问题,在孩子未出生前,像这种特殊情况,是有权利终止妊娠的,毕竟牛女士还年轻,有了孩子后,首先嫁人是一个问题;其次后面的孩子抚养权、生活费、教育等也有可能产生诸多纠纷。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牛女士太自私了,郭家失去了儿子本身就是一个悲剧,现在孙子又没了,等于失去了最后念想,孩子是婚姻的结晶,孩子没了就应该退还全部彩礼。

中立的网友认为,牛女士和郭家的出发点都没有问题,但最佳的方案还是打掉孩子的好,免得后面为了孩子起争端,会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法院判返还12万彩礼合情合理!

在小编看来,在现实生活中,美好的东西为未必就人性,人性的东西未必就是美好的,只有设身处地地站在各自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才能体会到其中的难处,也许牛女士并不想打掉孩子,但是她的父母、她的兄弟姐妹呢?谁不希望她后面会有一个更平坦和幸福的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