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月经弄脏卧铺被要求赔180元

2026-03-20 10:03  头条

甘肃兰州,一女子他在世界媒体上爆料,火车上突来月经弄脏卧铺床单 ,她主动联系说明,列车员要求清洗或赔偿180元,对此,当事人十分委屈的不解:在火车上没买到卫生巾,只能把衣服垫在身下过了一夜!不少网友留言:列车员没错,你弄脏了自己去洗干净,不想洗就赔钱呗!

据观微海微信公众号报道称,近日,有网友发文称,乘坐兰州铁路局K228次列车卧铺期间,因月经突然来临且车上无法购买卫生巾,不慎弄脏床单,后被工作人员要求自行清洗干净或赔偿180元。

发帖人张女士向记者介绍,事发于2025年10月9日,她乘坐K228次列车,全程十多个小时,需在卧铺过夜。"

过了大半年才发帖,是因为最近才想起。"她回忆,因经期不规律,上车后突然来月经,备用卫生巾用完后,发现车上无处购买。"当时大家都睡了,不好借,我只能把衣服垫在身下,小心翼翼过了一夜。"

事发之后,张女士发现床单被弄脏,主动联系列车员,对方表示需自行清洗或赔偿180元。兰州12306客服回应称,目前该趟列车已有卫生巾售卖,但可能出现售罄情况。

同时,他们还做出解释,若旅客弄脏床单,具体处理方式需咨询列车工作人员:"如可清洗干净,工作人员可能会更换床单;如无法清洗,需视列车是否有相关规定而定。"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质疑:不负责的态度,如果那个要来了,没卫生巾就应该找乘务员说明情况,相信乘务员会把这种事办好的。对于这种情况乘务员也是有处理办法也经常遇到。

也有少数网友表示:列车员没有错!自己那点事都处理不好吗。知道坐火车,知道例假期都不备充足一点吗?知道自己不规律,就更应该出门随身携带。正常女性都不是这样。更不要怪列车上卖不卖的问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一、旅客弄脏卧具:有赔偿义务,但非天价赔偿!

首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101条明确,旅客应当爱护铁路设施设备,不得污损车站、列车设备

同时,《民法典》第577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当于实际损失的金额。

本事件中,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张女士主动告知、非故意损毁,还属于突发情况,已尽到告知义务。

但经期血渍属于可清洗污渍,卧铺票价已包含常规清洁、更换卧具的成本,铁路方不能按"报废换新"定价。

也就是说,列车员提出要么自己洗,要么赔180,而180元远超床单清洗费与重置成本,属于不合理高额索赔,旅客有权拒绝超额部分。

二、列车无卫生巾售卖:不违法,但有服务瑕疵!

首先,按照《民法典》第810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同时,《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18条也规定,列车商品应明码标价、保障基本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全国无强制规定列车必须售卖卫生巾,不构成违法。但长途卧铺列车、女性乘客占比高,卫生巾属于合理刚需用品。

也就是说,列车备货不足、售罄不补,导致乘客陷入窘迫,属于服务供给缺位,违背公共运输的人性化与合理性原则

从目前情况来看,兰州12306承认"已售卖但可能售罄",恰恰说明服务存在漏洞

三、处理方式二选一:强制清洗或赔偿,涉嫌违规

首先,按照《民法典》第823条规定,承运人应保障旅客人身安全与基本尊严;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有权拒绝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本事件中,引发网友热议的是,列车方要求"要么自己洗、要么赔180",未提供协商清洁费、按标准赔付、协助处理等合理方案,强制二选一,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其实,从人性化的角度来讲,女性经期身体不便,强制现场清洗更违背公序良俗。即便需承担责任,也应按实际清洁成本(通常几十元)收取,而非惩罚性收费。

最后说,这件事不是"谁矫情、谁没错"的是非题,而是规则与温度、义务与服务的平衡题。旅客要爱护公共物品,铁路要保障基本出行尊严,180元赔的不是床单,是缺失的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