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已婚男猥亵强奸12岁少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26-06-09 15:42  头条

北京,33岁的男子,已婚,却给一名12岁女童,还有一名不满14岁的女孩发了上万条信息,从他的这些内容挖掘出来,他长期侵犯这两名女童的事实,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这个男人是一家打印店的老板,自己也有一个年幼的儿子,本该承担起为人父的责任,守护孩子成长的他,却把魔爪伸向了别人家的女儿。

他专门在小众交友软件和网络游戏群里寻找目标,专挑那些刚进入青春期、渴望被理解和关注的未成年女孩下手,他很清楚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理敏感,容易对陌生人产生依赖,也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

他先以"哥哥"的身份接近12岁的董某,每天嘘寒问暖,听她倾诉学校里的烦恼和家里的矛盾。他表现得比董某的父母还要耐心和体贴,一步步获取女孩的信任。

等董某完全放下戒心后,他开始提出越来越过分的要求,从最初的普通照片,到后来的私密照片和视频,他用各种话术哄骗,胁迫女孩,说这是"朋友之间的秘密",如果不照做就不再理她。

线上的控制并没有让他满足,他摸清了董某的作息时间,经常跑到学校门口等她放学,陪她去上课外班,给她买零食和小礼物。

他把线上的侵害一步步延伸到线下,多次对董某实施猥亵,最终发展到发生性关系,董某年纪太小,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多么严重的伤害,只觉得这是"哥哥"对自己好的表现。

事情的败露源于董某父母的一次偶然发现。他们在检查女儿的平板电脑时,看到了里面大量不堪入目的照片和视频,那一刻,夫妻俩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他们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平时乖巧懂事的女儿,竟然会和一个陌生男人有这样的联系。震惊和愤怒过后,他们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郭某,办案民警调取了郭某的手机和电脑,里面的聊天记录让所有人都感到愤怒和心寒,他和董某的聊天记录长达数千条,内容不堪入目。更让人震惊的是,民警在仔细翻阅这上万条信息时,发现了另一个女孩的存在。

这个女孩姓赵,当时还不满14周岁,郭某和她的联系已经持续了将近两年时间。在这两年里,他用同样的手段对赵某实施长期猥亵,赵某比董某更早认识郭某,也陷得更深,她把郭某当成了自己的精神寄托,甚至为了留住这份虚假的"感情",做出过自残的行为。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出现了一些波折。郭某起初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在庭审中突然翻供,否认与两名女孩发生过性关系。而赵某的母亲出于保护女儿的考虑,不愿意让女儿出庭作证,害怕再次揭开孩子的伤疤,造成二次伤害。她一度拉黑了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拒绝配合调查。

检察官没有放弃。他们一次次给赵某的母亲打电话,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和案件的重要性,告诉她只有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真正保护更多的孩子。

最终赵某的母亲同意让检察官和女儿见面,在检察官的耐心开导下,赵某写下了一张纸条,证实了郭某对她的侵害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郭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他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且猥亵多人,情节恶劣,构成猥亵儿童罪。

虽然郭某后期认罪认罚,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他的犯罪行为给两名未成年女孩造成了难以弥补的身心创伤,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个结果,是法律对他罪恶行为的惩罚,也是对两名受害女孩的一个交代。

案件虽然已经判决,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隐藏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很多家长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却忽视了对孩子的性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可能正在网络上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结后,为两名受害家庭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联合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董某和赵某进行长期的心理疏导和创伤修复,他们还向赵某的母亲制发了督促监护令,提醒她要更多地关注孩子的手机使用情况,增加亲子互动,及时给孩子普及正确的性知识。

保护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要多花时间陪伴孩子,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教会他们如何识别和防范危险。学校要加强性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让孩子们懂得保护自己。

网络平台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