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读书时,老师会在课堂上强调课堂纪律。其中有一条就是你不能在课堂上偷吃东西。如果你被发现,你将受到老师的惩罚。虽然老师这么说,但还是有一些学生在教室里或多或少地偷了一些零食,尤其是一些小学生。
近日,开封的李女士反映她的孙女在校期间,突然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吃东西卡住了,孩子被送往医院后,她就再也没见过那孩子。李女士看到一摞厚厚的病历便忍不住的哭了。,她能理解孙女当时的痛苦,但是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学些也一直没有给个说法。

对于此事该校副校长代表学校表示非常遗憾表示。当日孩子来到学校,在第二节的语文课上,孩子上课的时候偷吃一颗荔枝,偷吃的时候还用书挡着自己脸。结果她就感到不舒服。当老师发现情况不好时,立即打电话给学校领导。领导赶到现场后,立即拨打120救护车,随后将孩子送到开封市儿童医院。
在儿童医院由于技术有限,学校立即积极配合,将孩子转到郑州市儿童医院。在整个过程中,学校派出了两名领导,他们也一直陪同家属跟着到医院,全程陪同,并积极配合医生对孩子的治疗。这件事情纯属是意外,没人想让它发生。

李女士不接受副校长的解释。李女士说她看完监控录像后,孩子已经被带出教室,放在操场上八九分钟了,并且是放在操场上才开始抢救的。谁都知道病人在病发突发状况的下的救援时间是黄金四分钟,他们把人给耽误了,没有及时抢救,如果及时抢救,孩子会没有命吗?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都知道海姆利克法。学校没有这个常识,老师也没有接受培训,所以孩子就这样被耽误了。
对此,学校工作人员称,孩子被噎住之后,老师带着孩子跑到十字路口等120。这已经将时间缩短到尽可能短的时间,而不会有一分钟的延迟。对于此事,副校长认为学校没有责任。但李女士说她把孩子送到你们学校去了。你不负责吗?他还说,当时学校说送这个学校没什么问题。

对于副校长所说的话,李女士表示很生气。她问学校是否有人性。拍拍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一个鲜活的生命交给你们学校,就这样没了,她痛失孙女的痛你们谁能体会?对于此事,副校长表示,学校会根据家长的需要积极配合和协调此事。现在她说不出结果是什么,一切等待法律程序,该配合的我们校方积极配合。

对于在学校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学校是否有责任?我们无法判断,律师给出了回答。家长送孩子上学后,学校就成为了一个代为监护人的角色。作为学校,就应该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根据我国青少年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孩子学校期间受到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那要看校方在这个意外伤害期间,有没有适当的履行自己应监护的责任,如果校方存在过错,那么在作为学校就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
李女士还说,她只想要公平正义,现在孩子已经没了,现在他们只求他们得到应得到的赔偿和说法。在本案中,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作为学校,作为教体局,他们对家属深表同情,并建议家属采取适当的法院起诉措施,尽快完成事故处理。同时学校的安全教育也要跟上教师对应急教育知识的培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天大的事情,年老送子没有什么可以比这件事更能糟糕的了,同时也对这件深表遗憾,但是一码归一码,学校到底没有责任,我们不做过多的言论,一切都有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去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