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
驾驶员在出车上路前有检查车况义务
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本市一名交警,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驾考培训中,有'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一项。包括检查车胎是否有气、地上是否有油点、车牌是否被遮挡等等。"交警表示,驾驶员在出车上路前有检查车况的义务,因此就算驾驶员没有故意遮挡车牌,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车牌被遮挡,驾驶员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说法
想证明"非故意遮挡"需提供相应证据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李鑫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李鑫认为,在进行车牌被遮挡的处罚时,驾驶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是需要考虑的要点,而对于是"故意"还是"非故意"的判定,则需要驾驶员提供相应的证据。
李鑫表示,以此次事件为例,如果驾驶员已经因非故意遮挡车牌被处罚,首先可拨打小广告上的电话并录音,证明该广告为对方所贴;其次看车辆停放位置周边是否存在摄像头,如果有,可调取录像查看是不是他人故意贴上去的。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撤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