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情夫在家里偷情,不料丈夫突然回家!

2025-08-12 14:02  头条

近日,黑龙江一女子大白天与情夫偷情,却不料被竟被丈夫当场捉住,最终走向末路?

情夫因气急败坏,将丈夫残忍杀害并抛尸。吴某与小丽是一对自由恋爱极为的夫妻,二人虽有感情基础,但多年的磨合,彼此之间也不再有新鲜感,再加上聚少离多,夫妻之间的感情愈发的冷淡。后来婆婆过世后,小丽与丈夫一起外出务工,即便二人住到了一起,小丽仍然对这段感情提不起任何兴趣。

甚至还对一个名叫刘某的男子,动起了心思。一天中午小丽趁着丈夫外出上班时,竟然与刘某在宿舍偷情正巧丈夫提下下班回来了,面对突然折返回来的丈夫,彼时的她又正好与刘某躺在一张床上,知道多说无益的她,随即便提出了离婚,并主动搬离了房子。事后丈夫不断找刘某理论,刘某便将谢某约到偏僻处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将其杀害。却不知,这个动静正好被旁边经过的路人察觉,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就在刘某做好了这一切准备赶回去的时候,碰到了当时正在调查的警方,随即被当场抓获。

何律师普法:刘某构成什么犯罪?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刘某事先准备凶器,早有预谋,而后又趁被害人不备,将其杀害,主观犯罪动机明确,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犯罪事实存在,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次,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需要取决于妻子是否知道刘某要杀死自己的丈夫,如果明知不予以阻止构成包庇罪或者构成同案犯,如果小丽自始至终都不知情,则故意杀人就是刘某一个人的单独行为,小丽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小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自己出轨在先,系过错方,对于丈夫的死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在继承配偶的财产方面,则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最后,因为一个婚姻的背叛,进而酿成如此悲剧,实在是令人可悲可叹,即便真的遇到类似情形,大不了离婚或者分道扬镳,没有必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最终导致两个家庭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