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由被告王女士赔偿原告刘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5元。
随后,被告王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
宠物犬遭到踢踹受伤
主人索赔6万元
刘女士通过诉讼的方式,得到了被咬伤的相应赔偿。她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的是,犬主人又提起诉讼,反倒向她索赔6万元。
小狗的主人王女士是这起案件的原告,她说在自己和对方因为小狗在电梯内发生争执后,对方一脚踢飞了自己的狗,狗也因此受伤了。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阮小英:王女士说自己的狗被踢伤,在宠物医院做治疗,花费了800多元。
原告王女士还提到,小狗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与被告在电梯内发生争执,自己的狗还被对方踢飞,这些事情让她精神受到打击,最终导致病发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