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我的女儿,快来救我!"一名男子在报警电话中声嘶力竭的吼着。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出于什么样的动机,让他将罪恶的手伸向女儿呢。
在报警电话中,男子将自己的家庭住址报给了民警,警方迅速出警,推开门只见一个女孩静静的躺在血泊之中,已经失去了呼吸。
而女孩的父亲浑身是血,手中还拿着锤子,呆呆地坐在地上,眼神空洞,仿佛失了魂一般。见到民警的到来,他只轻轻的抬头看了一眼,就又恢复了原貌。
沉默数分钟后,他开口问民警自己的女儿还活着吗,如果你认为他对伤害女儿的行为感到悔恨,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男人长舒了一口气,被警方带上车。原来他只是想确认自己有没有得手,这令在场民警无不感到毛骨悚然。
残忍杀害女儿的男人叫王某,他从小在学习上就肯吃苦,觉得只有努力学习才能改变原生家庭、改变自己的命运。
王某凭借刻苦的学习考上了一所知名师范大学,并在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从那一刻起,他决心将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中。
在当地的一所中学任教数年后,凭着优秀的业务能力和令人称赞的职业态度,王某当上了年级组长,身边的同事都称赞他年少有为。
虽然面对学生和家长时,王某可以侃侃而谈,但在自己的感情方面,他却是一张白纸,可能是从小将重心放在学习上,他不懂如何表达情感。
随着时间的飞逝,看着家里的父母一天天变老,王某越发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另一半结婚生子,让父母能早日抱上孙子。
而他的缘分也悄无声息地到来了,王某所在的办公室搬进来一名女教师,见到第一眼王某就对她一见钟情,迫切的希望两人能相知相熟。
这名女教师叫小刘,是从隔壁中学调过来工作的,因为同在一间办公室,王某常常向小刘献殷勤,对她有求必应。
久而久之,他们发现彼此志趣相投,在一起时总有聊不完的话题,王某也觉得自己找到了灵魂伴侣,于是找准时机向对方表明了心意。
小刘本身就对王某有好感,虽然不算富裕,但他的乐观向上和温柔体贴令小刘决定答应他的追求,于是两人走到了一起。
恋爱一年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结了婚,期间他们感情十分稳定,还像在热恋期的小情侣一样,而王某的事业也蒸蒸日上,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不久,两人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夫妻俩给她起的小名叫安安,寓意着平平安安一辈子,而这也成为了他们一家求而不得的心愿。
虽然从小花费了大量精力在培养女儿身上,但他们发现安安沉默寡言,完全没有这个年纪的小孩该有的调皮贪玩。
察觉到不对劲的他们将安安送去医院检查,结果医生告知他们女儿很可能有自闭症,对夫妻二人这无疑是晴天霹雳。
但医生向他们表示只要经过一定的治疗,虽然无法完全治愈安安,但孩子的症状一定能得到改善。
王某暗暗发誓要给女儿最好的环境,带她走出自闭,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而他也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并非嘴上说说,在夫妻的共同努力下,安安的症状确实有所减轻。
然而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令夫妻二人再度绝望,也直接造成了王某最终对女儿痛下杀手的结局。
安安九岁时,在老家时不慎坐在了火炉上,等到被发现时已经重度烧伤,经诊断安安下半身瘫痪,只能待在轮椅上一辈子了。
这绝望的消息让王某夫妇心碎,周围的亲戚朋友都在劝他们放弃这个孩子,将重心放在小女儿的身上。
但为人父母又怎么会轻易丢下女儿,为了能救安安,小刘决定辞掉工作,在家专心照顾她,但高额的治疗费很快让他们的积蓄用空。
于是二人借钱开了一家小店,但就在生意越做越好时,王某却在朋友的介绍下痴迷上了赌博,刚开始他赢了一些钱,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王某将救女儿的希望全部放在了赌博上,但十赌九输,输钱时他就想着向身边的人借钱,再把钱赢回来弥补损失。
抱着这样的想法,王某越陷越深,他忘记了刚开始赌博是为了什么,不再关心家庭和女儿,甚至触碰了高利贷,欠下了30多万元的外债。
妻子小刘发现王某赌博后,对他十分失望,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而王某表示自己已经逃不出来了,每天都有高利贷的人来催他还债,自己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
渐渐的,王某内心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他不想活了,但他不想让
女儿留在这个世上拖累妻子和小女儿,他觉得没有大女儿,一家人就能摆脱痛苦的生活。
于是趁着妻子带着小女儿外出,王某和安安独自在家。他手持铁锤走进女儿的房间,女儿此时正在看书,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父亲,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看着女儿,王某陷入了极度的心理挣扎,但最后他还是决定狠下心来,冷漠的一锤锤砸在了女儿的身上,伴随着刺耳的惨叫,女儿失去了呼吸,就那么静静的躺在了血泊之中。
做完这一切后,王某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再活在这世上的理由了,于是拿起报警电话自首,并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然,警方及时赶到让他没有成功自杀。王某被捕后,他的妻子和邻居联名写下请愿书,请求从轻处理王某。经法院审理,王某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以案释法·】--»
因为家庭压力和巨额赌债,王某不堪重负,在产生了自杀的想法后,为了减轻妻子和家庭的压力,决定亲手剥夺女儿的生命,随后自杀。
王某曾是有责任感、对生活充满热情的积极青年,在命运的捉弄和自甘堕落下变得自私懦弱,变得想逃避现实,他杀害女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力的基础和前提,任何人无权剥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出于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极端残酷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等。
本案中,王某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将亲生女儿残忍杀害,属于故意杀人罪中应当加重处罚的情形。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杀害亲人的,一般都会被判处死刑。
因为王某在行凶前早已产生作案动机,且有预谋有动机杀人,应当认定为较为严重的预谋杀人。
在女儿受伤时王某并未进行任何救治,而是眼睁睁的看着她流血身亡。证明其主观恶性深,本案的社会影响也是极其恶劣的,依法应从严惩处。
俗话说的好,虎毒不食子,弑亲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加重情形,因为这样的行为严重违背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
虽然王某杀害女儿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家事,发生在亲属关系中,而我国刑法对于发生在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较为谨慎,但本案的被害人是无过错方,不同于一般同类案件,不具备可以从宽处罚的条件。
其次,行为人杀害女儿的手段十分残忍,他用锤子活生生的将女儿捶死,在女儿发出求救后并未停下,最后亲眼看着女儿四在自己面前。
这样的行径是惨无人道的,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
但结合本案案情和被告人妻子和邻居的请愿,法院最终仅仅对被告人作出了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为什么法院会从轻判处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之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杀害女儿后,王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自首,并留在案发现场,有主动愿意接受惩处的表现,到案后也积极交代了作案动机和过程,应认定为悔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
其次,犯故意杀人罪的,如果能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或与对方达成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王某被抓后,妻子小刘联合亲戚邻居写下请愿书,请求法院减轻对被告人的刑罚,可以认定为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可以从轻论处。
虽然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但事发有因,王某在来自家庭、高利贷等多方面压力下,最终作出了杀死女儿后自杀,还家庭自由的决定。
从这点来看,王某的作案动机并非不可原谅的,因为在养育一个自闭症的女儿十几年后,面临她有可能终身瘫痪,需要照顾的事实,任何家庭都会显得绝望。
认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节有如下:(1)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2)行为人实施杀人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3)行为人是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4)从行为人的认罪以及悔罪态度上分析可以得出再犯可能性较小;(5)从法律效果的角度考量,从轻处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某的行为显然符合第三点,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在他的心中,他是为了给女儿、自己、全家一个解脱,才动手杀人的。
在接触赌博前,王某是一个爱家庭、爱生活、爱女儿的好父亲,但女儿长年累月的身体健康状况为他带来了重担,苦苦支撑的他最终还是没有支撑下去。
基于王某有自首情节、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可宽恕的杀人动机这三点,法院最终对他作出了判刑12年有期徒刑的决定。
王某杀害亲身女儿的悲剧,值得引起我们深思。从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因为命运的捉弄和染上赌博陋习变成了刽子手。
在家庭中,我们应当坚持本分,不因为一些挫折和困难,就放弃了自己的信念和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