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损千万自杀,妻子被诉承担巨额还款责任(3)

2024-08-29 10:35  潇湘晨报

"当时我懵了,完全想不通,我丈夫是普通的公务员,不创业不经商,怎么会欠别人那么多钱,这些钱用来做什么我也完全不清楚。"张婧称。

周飞生前所写、由债权人持有的一份借款收据。受访者供图

周飞生前股票交易记录。受访者供图

她调查后了解到,丈夫生前曾开设股票账户并投入上千万元,因投资失败全部亏损。她推断,丈夫生前巨额举债都是用作炒股,后因亏损无力偿还而自杀。"我哪里想得到他借了人家那么多钱,他肯定是炒股亏太多觉得无路可走,才去走那条不归路了"。

债权人诉称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2年6月底,车某某将张婧和其子周浩然起诉至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要求二人偿还周飞生前的借款和利息。

车某某起诉称,2018年5月21日起,周飞以需要资金投资为由,分9次向车某某借款,共计180万元,并约定月息2分。2022年6月,在得知周飞死讯后,他便联系张婧和周浩然商讨偿还债务事宜,但张婧和周浩然一直拒绝沟通,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张婧和周浩然偿还借款及利息。

张婧辩称,周飞死亡后,周浩然已到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以公证书的形式放弃继承遗产,因此无需对周飞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而对于债务偿还问题,张婧认为,借款是直接出借给周飞本人,她并不清楚,直至丈夫去世后才知道该笔欠款的存在,涉案借款也未用于家庭开支。而根据相关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借款未经夫妻确认也未追认,不应当列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间,周飞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多次转账172万余元给张婧;从2018年至2022年间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多次转账217万余元给周浩然。转账金额远大于周飞正常的工资收入。

而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判决称,尽管周飞与张婧事先或者事后均没有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周浩然已明确放弃继承,不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