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亡夫家属独占70万赔偿款 法院回应:原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2)

2024-10-22 10:16  九派新闻

法院经审理认为,处理事故及丧葬事宜支出88275元,和王某支出的6000元,应从赔偿款中予以核减,即案涉可分配赔偿款为635725元,其中王某占有22000元,刘乙、刘丙占有613725元。王某与刘甲结婚登记不到两个月,刘甲意外身亡,双方的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即使从原告解除上段婚姻关系起算,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也不足5个月。而刘甲与两被告及其他亲属的亲密程度强于王某。法院酌定王某与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即王某与被告各应分配得到317862.5元。现王某仅得22000元,被告应再支付给原告295862.5元。最后双方息诉服判,该判决现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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