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湖南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被告席上的衡阳市雁峰区民政局原局长卢雅琴、副局长李湘蓉、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润生,频频回头望向旁听席。此前,他们因被判犯滥用职权罪获刑。三人不服上诉后,衡阳中院发回蒸湘区法院重新审理。
蒸湘区法院。本文图片均为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2019年11月,因辖区内夕阳红养老公寓非法集资爆雷,案涉28亿之巨,卢雅琴等三人被追刑责。相关专家指出,近年养老公寓爆雷事件频发,刑事追责民政局干部却较为少见。
澎湃新闻获知,在持续一整天的重审中,原雁峰区民政局长卢雅琴自辩有错无罪,辩称夕阳红集资行为不是在其任职期间启动,亦不是在其任职期间爆雷。
案发时,卢雅琴已是雁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庭审中她还称,夕阳红公寓非法集资长达十余年,有大量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参与并获得高额回报,同时,在公寓实控人李新辉的渗透下,她作为民政局长,处在被长期构成的关系网架空状态。
公诉人则认为,雁峰区民政局作为夕阳红公寓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其对夕阳红公寓的非法集资风险调查意见直接影响到了政府金融办、打非办等机关单位的后续决策,是非常关键和基础的调查及参考,三人的组织行为包含了发生危害后果的高度风险,该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重审法庭给予了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当日下午4时55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