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陈先生因为工作压力大,就在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进行了两次心理咨询。既没有做什么量表测试,也没有任何纸质诊断给到他。
2020年,陈先生参加社区工作者招考,政审时才发现自己在2011年被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报至国家重性精神病管控系统,标注为"精神分裂症"。原来在2019年他进行两次心理咨询后,就直接被医生诊断为了精神分裂症。
因为这个问题,他失去了此次就业机会。陈先生十分不解,既然被管控了,那这11年间却为何无任何随访或复核记录,而自己一直非常正常的在生活。
陈先生要求医院要新上报自己的健康信息,并申请将他从"精神病患者名单"中移除,但医院坚称诊断符合正常诊疗规范,且经过了二次复核,是一份"确切的诊断",拒绝撤销记录。
无奈之下,陈先生诉诸于法院,可法院以不属于民事案件处理范围不予受理。就这样,"精神病枷锁"牢牢地套在了陈先生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