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蟾蜍是"三有动物",抓不得!
很多人不知道,癞蛤蟆虽然长相丑陋,却是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三有动物"达到一定数量,就构成犯罪。

"别说七八千只,就是抓几十只,都可能被刑拘。" 办案民警介绍,中华蟾蜍是农田害虫的天敌,一只蟾蜍一年能吃掉上万只害虫。一次抓走七八千只,相当于放走了几亿只害虫,对生态的破坏难以估量。
有网友调侃:"癞蛤蟆:我丑,但我有用!"也有网友愤怒:"为了几毛钱,把田里的'守护神'抓光,以后虫子谁来吃?"
三、谁在收购?用来干嘛?
警方调查发现,这两名嫌疑人背后,是一条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的产业链。他们从四川农村大量收购蟾蜍,运往广东、广西等地。
蟾蜍有什么用?
一是药用。蟾蜍的耳后腺分泌的白色浆液,可制成"蟾酥",是名贵中药材,具有强心、镇痛、抗肿瘤等功效。但提取蟾酥不需要杀死蟾蜍,而这些人为了省事,直接整只收购,残忍至极。
二是"放生"。一些所谓的"善男信女"花钱买来放生,却不知道这些蟾蜍被长途运输,早已奄奄一息,放生即杀生。更可怕的是,外来蟾蜍可能携带病菌,破坏本地生态平衡。
三是餐桌。虽然蟾蜍有毒,但一些地方仍有人食用蟾蜍,认为"清热解毒"。警方提醒:蟾蜍皮肤腺体含有剧毒,食用极易中毒,甚至死亡。
四、法律重锤:两人被刑拘,蟾蜍全部放生
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查获的7876只蟾蜍,经专家鉴定健康状况后,已分批放归野外。
"放生现场,几百只蟾蜍同时跳进池塘,场面颇为壮观。" 一位参与放生的民警说,"它们回到大自然,才是最好的归宿。"
五、争议:蟾蜍该不该抓?传统与法律的碰撞
评论区里,有人为警方点赞:"抓得好!保护生态,人人有责。"也有人不理解:"农村到处都是癞蛤蟆,抓几只怎么了?至于判刑吗?"
还有人说:"我们村有人专门抓蟾蜍卖钱,一年能赚好几万,这比种地强多了。法律能不能给个'过渡期'?"
对此,法律专家明确:"三有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非法收购达到一定数量就是犯罪。 至于"传统习惯"和"生计需求",不是违法的理由。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癞蛤蟆虽丑,却是农田的"守护神"
下次你在田边看到一只癞蛤蟆,别嫌弃它丑,别伤害它。它是捉虫高手,是生态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拒绝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拒绝参与非法放生,就是对它们最好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