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孙子非亲生案将开再审听证:老人希望申请对孙子的探视权(3)

2026-09-11 16:18  澎湃新闻

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老人诉求,广西高院将召开再审听证会

一审判决书显示,小毅现随黄女士一起生活。法院认为,本案中小毅为黄女士与阿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的子女,且小毅的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阿东是他的父亲,为法律上合法登记的父子关系与祖孙关系。小毅出生后一直跟随黄女士、阿东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阿东生前,各方均未有过异议。

法院还认为,阿东父母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系陆女士委托进行,鉴定过程存在未进行身份核验录像,未保存监护人身份信息等程序违法的情形,法院对该鉴定意见书不予认可。

阿东父母向法院申请对小毅进行亲子鉴定,但黄女士不同意鉴定,案件陷入僵局。判决书显示,关于亲子关系、祖孙关系的鉴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父母与子女是否具有亲子关系问题时,应当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限定提起亲子关系鉴定的主体资格,对于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提出的亲子鉴定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中小毅的爷爷奶奶不是否认亲子关系的适格主体,且他们主张黄女士、小毅丧失对阿东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于法无据,一审法院驳回阿东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予以确认。关于该案的案由问题,上诉人阿东父母提出的诉讼请求均以阿东与小毅不存在亲子关系为前提,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在于阿东与小毅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因此本案案由应确定为亲子关系纠纷,一审法院确定为抚养费纠纷存在不当,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陆女士介绍,一审、二审黄女士均未在庭审中出现,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亲子关系纠纷一案再审请求,且已立案审查,将于9月16日召开再审听证会。

代理律师:建议先申请老两口对孙子的探视权

陆女士方的代理律师、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臧梵清律师介绍,在再审听证会程序中,法院通常会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原审证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原审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