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广场舞阿姨登记结婚,广州80后女子立遗嘱分配三套房,律师:阻断了继承链条(2)

2025-03-20 15:55  潇湘晨报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李女士的实际情况,她的遗嘱若能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可以有效防止其个人财产流向父亲再婚配偶。

李女士通过立遗嘱的行为,来阻断继承链条。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李女士通过遗嘱明确将名下两套个人房产指定由女儿继承(母亲遗留房产及父亲过户房产均属其个人财产),配偶共同房产由配偶继承。此举直接排除了其父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进而切断了父亲再婚配偶通过其父间接获得财产的可能性。

李女士若采用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形式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配偶作为遗产管理人,也符合《民法典》关于遗产执行的规定,可确保遗嘱执行不受干扰。

若无遗嘱,李女士的遗产将按以下顺序分配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的父亲在此列)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父亲再婚配偶并非李女士的法定继承人。但若李女士未立遗嘱,其父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能分得部分遗产;若父亲未来去世,该部分财产可能成为其遗产,其再婚配偶则可作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参与分配。这正是李女士通过遗嘱提前阻断的风险点。

陈平凡建议,李女士需确保遗嘱中涉及的房产均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如母亲遗留房产、父亲过户给其个人的房产),避免因财产混同引发争议。可以通过遗嘱公证或律师见证:虽然自书遗嘱有效,但通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可进一步强化证据效力。也可以动态更新遗嘱:若家庭结构或财产状况变化(如女儿成年、房产增减),应及时调整遗嘱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