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起诉自家公司,高额善后耗尽现金流
在外部银行追债的巨大压力下,创始人谭曼于3月23日提起诉讼,要求永雄裕邦偿还1587万元借款。诉状披露,这笔资金主要用于自2023年以来处理公司的善后事务和维权相关开支。

回顾永雄集团的发展历程,2023年上半年因跨省执法事件,百余名员工被带走,公司随后发布停业声明,并在2024年宣布退出催收业务。在这一过程中,公司为了遣散大量员工、应对法律诉讼并维持基本运转,付出了高额成本。来自大股东的1587万元借款在承担这些支出后,耗尽了企业的最后现金流。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当企业面临多方诉讼时,大股东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自家公司确认债权,是一种常见的防御策略,目的是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破产清算或资产重组中,合法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
此外,诉状还披露了永雄集团此前完成的多次更名。原"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变更为"湖南永雄裕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湖南卫成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也改为"新化卫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这一系列操作曾被外界解读为试图剥离"催收"标签,向"科技"和"酒店"等中性行业靠拢。
然而,更名并未改变永雄集团的债务实质。在谭曼提交给法院的附件中,一份盖着公章的《欠款证明》显示,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欠款1587万元已无力偿还。这份官方文件不仅确认了大股东的债权,也坐实了公司已资不抵债的事实。
曾依靠催收业务迅速扩张的永雄集团,如今面对银行清算和大股东起诉自家公司,商业运作已几乎全面停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