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收了21万彩礼,两个月为何索赔20万?

2025-12-08 22:56  头条

28岁的小丁和30岁的陈某经人介绍认识,本来是奔着结婚去的,结果刚过两个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陈某家里条件不算好,为了凑齐21万彩礼,把房子都抵押了,本来以为儿子成家了是件高兴事,没想到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小丁这边呢,坚持说陈某身体有问题,结婚前没说清楚,属于骗婚,所以不仅彩礼不能退,还得赔偿20万精神损失。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了好几次都没结果。

陈某母亲气得直掉眼泪,说儿子明明身体好好的,工作也稳定,怎么就成了女方口中"身体不行"的人。小丁那边态度也很强硬,说这婚必须离,钱也一分不能少。

婚姻里的事儿外人很难说清谁对谁错,但才两个月就要离婚还要巨额赔偿,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从法律角度看,小丁的要求可能站不住脚。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男方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

陈某家为了凑彩礼把房子都抵押了,明显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况,而且两人结婚才两个月,共同生活时间很短,这些都是对男方有利的因素。至于小丁说的"身体不好",如果没有医学证明,很难被认定为骗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