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用职务之便摸女同事称不算骚扰

2025-03-27 14:18  头条

近日,一则劳动争议案件引发社会热议:某男子因多次触摸女同事手部被公司开除,后以"行为未达严重程度"为由起诉公司索赔,法院最终驳回其诉求​。这一判决不仅为职场性骚扰划清法律红线,更释放出司法坚决维护职场文明与性别平等的信号。

案件焦点:摸手是否构成"性骚扰"?

根据法院披露的细节,涉事男子在职期间存在多次未经允许触碰女同事手部的行为,且伴随深夜发送暧昧信息、言语挑逗等举动。女同事明确拒绝后,男子仍未收敛,最终公司依据内部《员工行为准则》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认为,"违背他人意愿"是性骚扰的核心认定标准。即便行为人自认"未造成实际伤害",但只要其言行令对方产生心理不适并超出正常交往界限,即可构成侵权。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已明显违反《民法典》第1010条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禁止性骚扰的规定​​。

企业合规:制度与证据缺一不可

法院特别指出,涉事公司胜诉的关键在于两点:

1.制度完善性:公司《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将性骚扰列为严重违纪行为,且经过民主程序公示,成为合法解雇的依据​​;

2.证据充分性:女同事保留的聊天记录、监控录像及目击者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骚扰行为的持续性和主观恶意​​。此案为企业敲响警钟:制定反骚扰制度、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固定证据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核心​​。

争议背后:维权意识与侥幸心理的博弈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类似"反向索赔"案件频发。例如:

-上海一男子在巴黎强吻女同事,辩称"浪漫之都应景",索赔60万被驳回​;

-广东某员工以"夹菜、搂抱属同事玩笑"为由起诉公司,法院认定其违反职业道德​。这些案件反映部分行为人存在认知误区,企图利用法律程序掩盖过错。而司法判决的连贯性表明:职场文明底线不容试探,任何以"文化差异""表达善意"为借口的越界行为均不被容忍​​。

社会意义:构建友好型职场生态

本案的典型性在于三点启示:

1.个体层面:受害者应摒弃"隐忍"心态,及时通过内部投诉、报警等途径维权​​;

2.企业层面:需将反骚扰培训纳入日常管理,明确处理流程,避免"制度空转"​​;

3.司法层面:通过个案裁判传递"职场性别友好"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

职场性骚扰绝非"私人纠纷",而是关乎社会公平与法治尊严的公共议题。此次法院的判决,既是对受害者的有力声援,也是对职场文明的庄严捍卫。唯有法律、企业、个人三方协同,方能筑牢职场安全的防护网,让每一个劳动者享有尊严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