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杀人案家长学校承担什么责任?律师解读:3名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

2024-03-18 09:46     今日头条

近日,网传三名初中生同共将同学残忍杀害并毁尸灭迹的事件,引起了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据媒体报道,这三名学生是河北邯郸市某初中的学生,年纪大约十三四岁。这三名学生借约受害同学外出之机,使用铁锹将受害同学残忍铲死,并将其掩埋在废弃的蔬菜大棚内。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将三名学生抓获,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之中。事实究竟如何,得等司法机关的调查与认定。从现有已知的信息来看,我们可以讨论两个问题。

一是责任的追究与承担问题。在此事件中,三名学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罪名成立,尽管年纪只有十三四岁,但依现行的刑法规定,仍可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知,即使三名涉嫌杀人的学生年纪只有十二周岁而不满十四周岁,但如果其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同学死亡,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只是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除了涉嫌杀人的三名学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三名学生的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其要向受害学生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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