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尊明代金佛差点流失海外!“黑手”竟是拍卖行员工(2)

2024-06-21 11:28  顶端新闻

法官:文物犯罪团伙专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

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最终,北京四中院以走私文物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35万元。

(拍卖行员工卢某因走私多件拍品获刑)

卢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针对此案,北京四中院的法官翟长玺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走私犯罪严重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损害国家的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翟长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翟长玺还强调,走私文物是对历史的亵渎,偷走的是文明的记忆,是对民族的伤害。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前,我国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犯罪时有发生,犯罪团伙专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犯罪活动向网络发展蔓延,犯罪产业链日趋成熟,地下市场非法交易猖獗,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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