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份证被熟人冒用借贷37万追踪:警方证明开户申请非本人签字,申请注销银行卡被法院驳回

2024-03-15 15:02     上游新闻

成都男子李宗将身份证交予熟人帮忙办理社保,孰料对方却用其身份证从银行贷款37.3万元。5年后李宗房屋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他才发现这一情况。对方不肯还钱,导致李宗欠下银行36.8万元本金及62万元的罚息和复利。

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开户申请书》上的签字并非李宗本人签名。 受访者供图

李宗遂向法院举证,贷款非本人所借,亦非本人所使用,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他提供的证据显示,他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客户还款履约承诺书》《网贷通客户回访确认书》的 "李宗"签名,经鉴定均非其本人所签。

成都中院再审认为,即使案涉贷款和银行卡系李宗的身份证借用人办理,在借用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李宗也应对借用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责任。

2023年11月,李宗再次以警方证明《个人开户申请书》上签字非本人所签为由,将浦发银行及浦发银行蜀汉支行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注销其在该行开户的银行卡。3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近日金牛区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李宗起诉。

金牛区法院称,中院生效判决已认定案涉银行卡系李宗本人办理,应由李宗承担贷款还款责任,鉴定意见无法达到推翻已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明标准。在案涉银行卡尚存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李宗诉请终止法律关系注销银行卡,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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