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事件不予立案! “捞女”谭竹和翟欣欣有什么不一样?

2024-05-20 14:03  头条

"胖猫"事件不予立案! "捞女"谭竹和翟欣欣有什么不一样?

5月19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胖猫"跳江事件调查情况。

根据警情通报,谭某(女,27岁,重庆石柱人)和刘甲(男,21岁,网名"胖猫",湖南临武人,下文以"胖猫"代称)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对刘乙(女,28岁,湖南临武人,"胖猫"姐姐,下文以"刘某"代称)报案称谭某诈骗其弟"胖猫"钱财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刘某对不予立案决定表示认可。同时,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警方经依法调查查明,"胖猫"跳江后,刘某翻阅"胖猫"遗留的手机后,通过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隐私信息。后又在发布怀念"胖猫"信息时,采取另注册账号在评论区点评引导、邀约亲友跟评的方式,继续曝光谭某相关地址、抖音账号等信息。刘某的行为导致谭某被网民攻击辱骂,网络出现多起威胁谭某人身安全的言论,严重影响谭某正常生活,并造成网络空间秩序混乱。调查过程中,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警方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胖猫"去世后,引发网民关注热议。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在警情通报中表示,一个鲜活生命黯然消逝,令人痛心。愿逝者安息。

纵观整个案件"胖猫"对谭某一往情深肯定是不容置疑的,这一点让大家很自然地联想起"苏享茂和翟欣欣"的案件,虽然用"舔狗"形容"胖猫"和苏享茂有些残忍,但是在和女方相识之后的恋爱脑无疑都把他们自己逼进了死胡同。

翟欣欣和谭某最大的不同是她在整个交往过程中一直是设局陷害苏享茂并以榨干苏享茂的财产为目的,所以大家无需质疑重庆警方对于谭某不予立案的决定。

不立案,是没有证据,并不能说明谭竹就不是"捞女"。以此来网暴胖猫的姐姐和家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

谭竹和翟欣欣有相同的地方,但问题不是同一性质。

谭竹和翟欣欣都有从男人身上搞钱的想法,都有不太健康的三观,不过谭竹要正常得多。
胖猫是殉情而死,并不是因为被骗光钱财而死。导致他自杀的真正原因不是经济原因,而是谭竹的离开。事后谭竹主动退钱十多万,说明她有悔意,她跟胖猫要钱的主要原因,还是她没有收入,而不是恶意榨取。

虽然我也很痛快捞女,物质女,但在胖猫的这个案例上,我们不能片面夸大事实,无视真相。在这个案例上,更值得关注的点是胖猫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个才是我们最需要反思的地方。在培养男孩的方面,培养逆商,提升心理承受能力,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个问题,重要性不亚于培养女孩的独立自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