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体人:台籍渔船被扣因有错在先,民进党不要遇事就“政治操弄优先”(2)

2024-07-04 11:57  头条

海警局在新闻稿中写明台湾省籍渔船涉嫌在休渔期非法捕捞,台海巡部门也承认相关做法违反了大陆的规定,看似对事件的定性没有异议,但岛内围绕该事件的讨论却出现了非常可笑的一幕--岛内讨论的焦点依然集中在这几个问题:赖清德上台不断挑衅大陆,两岸的交流还剩多少?过去的一些"默契"是否就此不复存在?民进党当局是否有渠道将人带回?以后类似事件是否还会出现?却鲜有人讨论,那些在休渔期仍然到相关海域"偷鱼"、破坏海洋资源的人,是否应该得到严惩?自诩"环保""进步"的岛内民众,是不是应该补上"保护海洋生态平衡"的这一课?大致览遍岛内"名嘴"关于事件的评论,大概只有台湾地区前安全部门副秘书长杨永明提到一嘴,"台湾方面应该要尊重大陆休渔期规定,何况这是为了海洋资源的保育"。

渔业是台湾地区赖以生存的产业之一,近年来岛内不少论述都在讨论海洋资源逐渐匮乏的大背景下,如何解决渔业生存的困境?而他们给出的方案是:发展养殖业,或者去更远的地方捕捞远洋鱼。岛内"农传媒"还刊登了今年初对岛内渔业部门负责人的采访,里面就声称,台湾地区的渔获能力在全球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前三,而远洋渔获总配额的制定是参考往年的捕获实绩,再根据渔业资源进行调整,"也就是说配额的多寡,是由长期以来的渔获能力所奠定的基础。正因如此,维持现有作业能量是远洋渔业永续发展的关键,如果作业能量降低、渔获量随之减少,未来所拥有的配额将会越来越少"。翻译一下大概就是,总数在减少,但台湾可以通过抢占更多的比例,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岛内的一些地方也意识到过度捕捞可能带来的伤害,尝试过用休渔的方式保育。比如2013年,台湾海洋大学前校长李国添团队发表的报告指出,台湾岛附近海域花腹鲭的最大体长,已从2004年的43公分降到37公分,关键就在2、3岁的成鱼遭过度捕捞。因为每年2到3月是鲭鱼的产卵期,6至7月是重要生长期,经过多方讨论,宜兰和新北市等渔会于2013年达成共识,每年6月是鲭鯵渔业的休渔期,但是相关规定执行三年,渔民发现捕捞到的鱼体型更小了。当时有渔民坦言,休渔只是行业内规定,没约束力也没罚则,再加上其他地方也有扒网渔船在抓,到时候只会一起"摆烂",所以这份"内规"若没有全体适用就是形同虚设,喊话相关负责部门要尽快出来协调,提出配套,"如果要扩大休渔期,就应该要提供补助给渔民"。

大概这些年不断"去中国化"的民进党当局,已经删掉了关于竭泽而渔的记忆,想的是如果渔民不捞钱,自己还怎么捞选票?如果对立的情绪不上涨,自己的支持率怎么涨?遇到非法捕捞这般破坏海洋生态的事,眼里也只有政治算计,看不到一点对自己政策的反思,对家园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