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6月起我国一批新规正式实施(3)

2024-05-31 10:04  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月起有新变化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会计专业学位的衔接,《通知》提出,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关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通知》提出,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免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必修课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月起向外籍人员开放

财政部发布通知,从2024年6月1日起,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新修订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优化调整监管内容,增加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明确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与其他电力交易主体签订有关合同情况开展监管;增补对电网企业所属或者关联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的监管内容;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提出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