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6月起我国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2024-05-31 10:04  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6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禁止故意毁坏在耕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等。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6月1日起实施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开展重要生态环境要素保护以及在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对在生态功能特别重要区域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可以给予引导支持;对补偿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可以在规划、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6月1日起施行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保税油、岸电、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的分类管理措施要求,规定国际邮轮停靠港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求港口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常用低危物资清单,明确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港口补给与国际邮轮运营相关的常用低危物资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