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情敌”挑衅一气之下跳楼身亡,法院:男子补偿50000元,“情敌”补偿30000元

2024-02-01 17:47     九派新闻

女子遭到男友暧昧对象挑衅,从线上争吵升级到线下动手,见男友袖手旁观,一气之下从窗台跳下,坠楼身亡。

女子父母要求百万赔偿,法院会怎么判?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女子韦某与被告石某系情侣关系,两人于2023年4月确立恋爱关系,并与另一对情侣合租。

恋爱期间,男友石某与另一女子付某在公开的平台上使用暧昧语言聊天,引发韦某不满。韦某视付某为情敌,双方在快手的私信上发生争吵。

2023年6月3日上午,付某来出租房看望生病的朋友(即韦某的合租室友)。韦某和石某也在家,付某在出租房内隔着门向韦某挑衅"我现在来了你怎么不敢出来见我",韦某虽然不予理睬,但心生不快,和男友发生争吵。

当日下午,韦某看到付某坐在沙发上便上前在付某脸上扇了一巴掌,随后付某和韦某扭打在一起,之后韦某被付某压倒在地。石某与合租的室友三个人坐在沙发上观看。韦某和付某扭打分开后,韦某突然起身从阳台窗户跳下,最终跳楼身亡。

本院审理认为

石某与死者韦某系情侣关系,双方恋爱期间应相互扶助、相互关心,当韦某被付某压倒在地时,石某和在场的朋友坐在沙发上观看,表现出了极其冷漠的态度,当时处于劣势的韦某内心必然感到十分无助、失望甚至是绝望,这对后来韦某选择自杀,在情绪上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另,石某在和韦某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仍然与付某在公开的平台上使用暧昧语言聊天,这也直接造成了韦某对付某的敌意,从而酿成此次扭打事件,因此,石某在道德情感上是有错误的,虽然石某的行为在法律上与韦某自杀身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属道德调整的范围,但石某的上述行为与韦某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故本院酌定石某补偿原告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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