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3人组织他人卖血,法院:分别被判六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并罚2000至3000元(3)

2024-06-21 16:52  新疆法治报

法官提醒:

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有关法律也明令禁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然而,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给这份爱心"明码标价",以"低采高卖"的形式赚取不义之财。这一行为不仅破坏无偿献血制度,还会抬高患者的用血成本,使献血者为追求利益而盲目献血,导致"健康危机"。为避免成为非法组织卖血的受害者,千万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利益诱惑,不轻易参与未知来源的献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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