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隔空教唆学生自杀,还炫耀“我刚送走的”,判了!(3)

2023-08-09 09:34     正义网

教唆他人自杀获刑五年

该案存在几个争议焦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冯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教唆、诱导或传统意义上的帮助行为?二是冯某的行为与马某的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是相约自杀行为的刑法责任评价问题。

针对争议焦点,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以被害人马某的日常表现、人际关系等作为调查重点,询问被害人的父母,实地走访马某的同学及辅导员,并通过调取学校监控、恢复被害人手机与电脑的电子数据等,较好地还原了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检察官还邀请法学专家与侦查人员多次召开研讨会、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反复审查论证。

2022年7月,历城区检察院以冯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今年2月该案一审开庭。开庭审理阶段,辩护人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与犯罪事实均有异议,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检察官向法庭阐述:被告人冯某以相约自杀为名,主动向被害人推荐、传授自杀方法,发送自杀工具购买链接,提供虚假的自杀成功范例,促使被害人实施了自杀行为。冯某对被害人实施的"隔空助力"基本等同于"面面相授",产生了实质帮助,反映出其明显具有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予以帮助的主观故意,且其帮助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物理和心理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今年4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五年。对一审判决结果,冯某不服并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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