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个家庭悔哭!为了省下16万,或直接损失一套房!类似情况不少见(2)

2024-03-06 11:01     新闻坊

为了省去这笔税费,双方约定延缓一年过户

最后,唐女士与上家在2019年8月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300万,留下10万等过户之后再给上家。合同上写明"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时间到了但上家迟迟不愿办过户,平静的日子过了一年,但是到了约定的过户日,上家余女士始终不去办过户手续。

求助人 唐女士

一会说他儿子今天出差了,不能去过户,就各方面的理由吧,到了2021年春节前,中介就说他这个贷款还没有还掉。

唐女士立即翻出当时交易的合同,发现原来在2019年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该套房子"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

无奈之下,唐女士在2022年6月选择起诉要求卖家按合同继续履行完成过户。但是由于上家的贷款尚未还清,法院把拥有抵押权的中国银行也列为了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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