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邓某拾得涉诉手机后,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并应所有权人之要求返还拾得遗失物。现邓某拒绝返还遗失物,并称已经将遗失物丢失,该行为已经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且邓某要求陈某从石阡县城放火炮至其家中才愿意返还手机的意见,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邓某赔偿陈某经济损失8500元。
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沁涓,冯沁涓表示,法律对拾得人的善举,给予了一定保护。《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该款确定了拾得人有权就已经发生的必要费用要求失主补偿。"但这并非意味着捡到东西便能任意向失主索要报酬。如果索要报酬超出保管遗失物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失主可以拒绝。"另外,《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这意味着如果失主公开悬赏,无论金额大小,拾得人有权要求按悬赏金额获得报酬。
此外,如果拾得人要求酬金过高或拒不归还,拾得人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是《刑法》的风险。比如,《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立案追诉金额标准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