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给小12岁“女儿”近400万,妻子称两人言行暧昧,二审判了

2023-05-18 11:14     潇湘晨报

北京的小美(文中均为化名)将另一个名叫小丽的女性告了,认为对方与其丈夫存在不正当关系,要求小丽返还近40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段关系,小美与小丽有不同的看法。

小美认为,丈夫发送了"突然想疼爱一下下你了"、"你是我永远的妹妹"、"认了个女儿好开心"等暧昧内容,小丽多次提到要叫丈夫"爸爸"等具有暧昧色彩的言语暗示。两人关系超过了一般正常男女关系,3万多的珍珠项链,小丽喜欢,丈夫就送了。

而小丽认为,喊"爸爸"是开玩笑的,现实中只见过两三次面,自己现实中也有男朋友,二人从未发生过不正当关系。

到底小美能不能拿回这笔将近400万元的共同财产?

近日,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小美的老公生于1986年,小丽生于1998年,两人相差12岁。法院认为二人不存在不正当关系,是小美老公对小丽存在特殊的情感依赖,判决小丽返还218万元。

妻子要求丈夫小12岁"女儿"返还共同财产

小美与小林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2月20日登记结婚。小林与小丽系朋友关系,二人通过网络游戏相识,小丽原为某音乐学院的学生,两人相差12岁。

此前,小美将小丽起诉至北京大兴法院,要求返还小林赠与的全部款项共计378万余元,以及赠与的全部物品,如无法返还,则支付相应对价等。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小美主张小林在两年时间内向小丽合计转款和赠与财物数百万元,已经超出了正常朋友界限,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并提交了小林向小丽转账的明细记录。

经审查,转账明细中既有几十元、几百元的小额转账,也有三五千元、几万元的转账,最大的一笔转账为2020年7月4日通过银行转账50万元。

在部分有备注的转账记录中,标注有"你昨天头疼"、"九月生活费"、"买化妆品吧"、"半年花销应该够了"、"祝你幸福"、"化妆品"、"你的小裙子"、"还差你十万"、"答应你的新手机"、"你收着买东西"、"给你花,心情不好"、"宽松性感泳衣"、"突然想疼爱一下你"、"姨妈期间关爱"、"健身大礼包"、"日语等级考试费"、"你大哥和男朋友的飞机钱"、"韩国吃喝"、"我要走了,你今后珍重,我错了,不再求你原谅了,这辈子我失去最重要的人就是你了"、"好好生活,你哥走了,就当我死了吧"、"认了个女儿好开心"等。

小林为小丽购买各类商品60件,总计金额为人民币7万余元。经核实,上述物品既包括厨房用品、书籍、游戏用品、烧烤用品、化妆品、食品、玩偶、洗发水等物品,亦包括价值千元以上的女性项链、手链7条,其中更包括一条价值3万3千元的珍珠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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