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红合成与数位女明星接吻视频,网上炫技惹怒粉丝,这算性骚扰吗?(2)

2023-03-27 17:40     今日头条

不过,同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这种轻微的治安违法案件,如果打人者与洪某达成调解协议,也是可以不予处罚的。

其次,洪某自己的行为也存在多处违法,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事情。

第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洪某在这个事件里,使用自己的视频,替换了杨洋的脸,属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侵犯杨洋的肖像权。

虽然说作为影视明星,其肖像权等诸多权利,较普通人来说,也受到了许多限制。但像这样改变他人肖像,肯定会让人感觉到不适,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仍然可能因此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洪某改编影视剧片段的内容,也侵犯了影视剧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洪某的行为就属于对原影视片段的篡改。

虽然说,实践中普遍存在一些人用影视片段恶搞的现象,但大部分时候,由于这只是一部分人的自娱自乐,内容也无伤大雅,版权人对此也就哈哈一乐,不会去计较。但像这样,让人感到不适,著作权人还会不会像之前那样大度,可能就不好说了。

第三,洪某的行为究竟算不算是隔空猥亵,这可能是存在争议的。

因为如果认定为猥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洪某就需要受到行政处罚了。而这些影视片段大家熟知,一般人都会知道这是影视片段换脸而成,不会产生误解,要是以猥亵进行处罚,可能会产生是不是过于严厉的争论。

但不管够不构成隔空猥亵,这种行为都有性骚扰之嫌。就算无法认定为性骚扰,这种行为都会损害女明星的人格尊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女明星都是可以要求洪某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的。

最后,这种技术的发展当然有其价值,但必须受到严格限制,毕竟换明星大家可以知道是假的,如果去换普通人的视频,那可能就不好说了,很可能给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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