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后,独生子女就能全额继承遗产吗?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
2月下旬,两则案例先后登上热搜榜,引发热议。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杭州姑娘懵了:我是独生女儿,表兄妹也有份继承?
最近,杭州人小刘前往公证处,办理了一桩房屋继承案:小刘父亲刘父于2016年12月因病去世,他早年丧偶,小刘是独生女。
刘父在丧偶后购置了一套房屋,房屋归其个人所有。但是刘父有个妹妹,是小刘的姑姑,姑姑于2022年12月去世,其生前丧偶,留有两子女,儿子大李和女儿小李。
而小刘的爷爷奶奶,不幸于2018年9月因车祸同时死亡,这个时间正好在刘父去世后、小刘的姑姑去世前。
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父母死亡,当父母死亡后,独生子女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但是小刘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小刘父亲去世时,她的爷爷奶奶刘老夫妇依然健在。且家人都没有立下财产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首先,刘父去世后,房产应由女儿小刘和刘老夫妇三人共同继承。当时刘父去世后,小刘未及时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其次,在刘父去世两年后,刘老夫妇同时过世,两老生前均未表示放弃继承刘父的遗产,所以属于刘老夫妇继承的份额转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且夫妻同时死亡的,互不继承。
由于老夫妇的父母早已过世,所以属于老夫妇二人继承的财产应由女儿,也就是小刘的姑姑来继承。
等到小刘来办理公证时,姑姑已经去世,姑姑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又转给姑姑的子女大李和小李继承。
最终,这部分财产的继承人应当是小刘、大李和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