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蹲点后持榔头行凶,一审判处死刑
1986年出生的钟良付是景德镇乐平市人。他被指控行凶杀人的起因,与其父亲钟长跃上访一事有关。
钟长跃曾在乐矿涌山煤矿长期从事井下作业。2010年他被诊断为矽肺二期及四级伤残,2011年被诊断为煤工尘肺Ⅰ期。2009年以来,钟长跃多次因矽肺认定及待遇问题上访,并因为"非访"多次被公安机关训诫或行政处罚。
在处理钟长跃"非访"过程中,乐矿综治部门曾多次对钟长跃举办"法律培训班"。医院诊断报告显示,钟长跃的胸骨和右侧腓骨曾发生骨折。钟良付认为父亲骨折系被乐矿综治人员殴打,便伺机报复当年负责综治安保工作的朱桂锋。
一审判决书(尾页)本文图片除注明外,均由受访者提供
据一审判决书记载,2022年12月12日,钟良付到乐矿及朱桂锋家附近探查路线。12月17日8时许,钟良付开车并携带一把榔头,来到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北景苑的朱桂锋家楼下蹲点。10时许,钟良付发现朱桂锋在楼下弯腰修车,便走到其身后,拿起榔头击打其头部,朱桂锋被打趴在旁边电动车上。钟良付见榔头上没有血,再次抡起榔头击打朱桂锋的头部,看到榔头上有血后方离开现场。
朱桂锋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鉴定,朱桂锋系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案发当天中午,钟良付在父亲钟长跃的劝说和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3年4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对钟良付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5月18日,此案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景德镇中院认为,被告人钟良付因私欲有预谋地报复,持榔头故意杀害他人,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6月30日,景德镇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良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案工具榔头一把、手机一部均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后,钟长跃曾帮儿子联系律师,但钟良付不愿上诉。此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按照程序,景德镇中院将案件报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院复核:被害方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2023年7月,江西高院对钟良付故意杀人一案立案复核。在钟良付未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江西省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此案的争议焦点之一,是被害方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钟良付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朱桂锋及其单位存在重大过错。在案的证据材料证实,案发的起因是钟良付的父亲钟长跃对工伤待遇处理不服而数次上访;被害人及其单位以开办法律培训班为由限制钟长跃人身自由,钟长跃还遭受殴打;钟良付在求助无果后"为父报仇",因此杀害了朱桂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