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22年12月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8%(2)

2023-01-17 10:51     国家统计局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个体户)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个体户)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21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2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21年

12月

-0.22

2022年

1月

0.06

2月

0.01

3月

-3.46

4月

-0.14

5月

-0.32

6月

3.11

7月

-0.07

8月

-0.35

9月

0.24

10月

-0.79

11月

-0.08

12月

-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