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当事人儿子:将申诉

2023-01-11 15:34     九派新闻

2023年1月10日,"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当事人的儿子王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其母丁女士起诉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农商行)一案有了新进展:他们等到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王先生表示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将会提出申诉。

判决书显示,针对丁女士对自身财产是否尽到安全保管的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前,对个人账户资产情况应当知晓,否则无法办理后续的个人储蓄业务。而丁女士长期将身份证等交给他人,对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对自身财产尽到安全保管的基本注意义务,应对自身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一审判决其对存款损失承担80%的责任,并不不当。

二审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针对清徐农商行对储户存款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清徐农商行对涉案的大额款项当天或次日存、取,未尽到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审慎注意义务,故对丁女士的案涉存款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原审判决清徐农商行承担20%的责任,也并无不当。

【1】骗局:完成2000万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

丁女士和丈夫在清徐县做了一辈子生意,尝试过多种行业,也攒下了不菲的积蓄。

因为清徐农商行是县城里比较大的银行,而且网点很多,存取钱相对方便,丁女士便把钱存在这个银行。

出生于1989年的王某,事发时是清徐农商行职工。据王先生称,王某在这个银行工作多年,是银行经理。此外,王某也是他们的远房亲戚。平日里他们和王某的往来不多,只在逢年过节走亲戚的时候碰过面,他对王某的印象是"不爱说话"。

丁女士称,2017年初,王某找到她家里,希望他们能帮助其完成理财任务。因为之前曾配合王某完成过银行的取款和理财任务。虽然和以前不一样的是,这次是以王某的名义投资理财,但信任王某的丁女士还是答应帮忙。

王某也曾在供述中称,自己以完成银行理财任务为借口从丁女士处骗取钱财。

2017年,丁女士先后给王某转了400万和100万。丁女士的丈夫曾索要购买理财产品的凭证,被王某推脱说他先保管,等到期了再一起给。

原本答应的一年理财到期之后,丁女士多次去询问理财的进展,被王某以"要到年底才能到期""单位职工的理财必须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取出来"等理由推脱。直到2019年3月份,王某才说,500万理财已经取出来了。王先生称,王某当时说"连本带利一共是543万。"

但王某紧跟着又说,现在银行有政策,如果能完成2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其请求丁女士夫妇帮忙完成存款任务,把理财取出的500万连本带利直接转存。

丁女士的丈夫认为这是好事,再一次答应了他,并打算将手头的200万活期转成定期支持他。而他们不知道的是,王某并没有把原先的那500万用于理财,连本带利的543万更是无稽之谈。

2019年3月7日,丁女士和王某一起来到清徐农商行某营业点,办理转存丁女士认为的543万和新增的200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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