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产品为封闭式产品,且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从这两条要求可知,一定的封闭期是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的前提,或者投资金融资产要持有到期,或者金融资产不活跃、无报价,这也就意味着,产品的流动性相对较差。
此外,亦有市场人士指出,此前市场上摊余成本法未能引起关注,更多原因在于,在债券牛市的前两年,摊余成本法的产品跑不赢市值法产品,随着债市调整,在理财公司的引导下,或将有更多采用摊余成本法产品回归市场。
公募也有多只混合估值产品待批
一直以来,债券型产品更多为机构定制,个人投资者占比较少,基金公司也更愿意以权益类产品规模或排名进行宣传。不过随着今年同业存单指数基金、政金债ETF甚至REITs基金大卖,基金公司在相对稳健产品上的创新也愈加灵活多样。
今年4月,证监会在《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稳妥发展固收类产品,支持个人零售型债券产品发展,加大中低波动型产品开发创设力度,开发适配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有效对接不同风险偏好资金需求,健全完善公募基金风险收益曲线与产品谱系。
在监管鼓励之下,公募基金公司迅速行动。早在今年6月初,已有不少基金公司上报使用混合估值法的债券型基金产品。这些产品封闭期限从一年到39个月不等。
作为一种创新型产品,混合估值法采用部分资产摊余成本法、部分资产使用市值法的估值方法。
对于原因,上海证券研报分析指出,后资管新规时代,保本及预期收益型理财退出历史舞台,个人投资者对相对稳健的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的投资需求仍然存在。与此同时,个人投资者对亏损敏感,导致过往债券型公募基金产品定位偏机构化,投资者结构比例极度失衡。
不难看出,基金公司上报这类产品,一方面在于平滑收益曲线,给投资者较好的收益体验,呼应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平衡投资者结构,向零售端发力。
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未来混合估值法对使用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资产的比例做了限制,摊余成本法资产不超过八成。从执行层面来讲,机构大概率会顶格使用摊余成本法。
上述人士也指出,混合估值法一般封闭期比较长,此前使用摊余成本法的存量债基封闭期在3-5年,预测未来新产品发行可能依然以机构定制为主,零售销售有挑战。有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存量摊余成本法债基机构投资者持有占比高达9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