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分手,浙江女子兰某某多次和男友闹到报警调解未果。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发生性关系后报警称男友强奸,让对方被判刑。然而,结局是兰某某因诬告陷害被判处刑罚。
日前,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网上公开。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兰某某与被害人郭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兰某某提出分手,郭某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并多次报警调解未果。2023年10月27日,为彻底与郭某分手,兰某某用微信与叶某聊天,并表示自己想通过与郭某发生性关系,诬告郭某强奸让其受到刑事追究。同日18时许,兰某某带其小儿子前往郭某暂住的云和县某宾馆房间,后在宾馆房间内的床上与郭某发生性关系。随后,兰某某趁郭某外出打电话时报警,称自己被郭某强奸。